常宁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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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常宁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附件2-1)

(二)部门收入总表(附件2-2)

(三)部门支出总表(按资金来源明细填列)(附件2-3)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4)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2-5)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2-6)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301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7)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8)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9)

(十)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附件2-10)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表(附件2-11)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2)

(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3)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附件2-14)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购买服务)(附件2-15)

(十六)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表 (附件2-16)

第二部分  常宁市司法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受市人大和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参与有关地方性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3、制定本市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

4、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公证机构。

5、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8、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评估、考核和日常监管。

9、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法学教育;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培训;承办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和衡阳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内设处室7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其中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基层司法工作股、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政工室、行财装备股、司法鉴定法规股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常宁市法律援助中心。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08人,在职人数112人,其中:在岗人数112人;离退休人数45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9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171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5.64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93.86%,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0%,上级专款105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6.14%。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200.60万元,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以致预算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19 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1710.6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64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40万元。

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00.60万元,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及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605.6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540.04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95.91%;其中,人员经费1217.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5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65.60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4.09 %;是指我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基层司法业务支出12.80万元,普法宣传支出4.00万元,社区矫正支出48.8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3.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3.12 万元,上升33.20%。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纳入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1.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50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长9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的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3.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公务用车、台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便携式计算机、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条桌、会议椅、主席台会议桌,价值为44.55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466.2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屋占用面积为2381平方米,使用价值为150.01万元。车辆占用总数为5辆,价值为67.7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248.43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整体支出171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0.04万元,项目支出170.6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涉及项目支出170.60万元,其中:业务装备及办案经费105万元,人民调解及法律援助经费12.80万元,普法经费4万元,社区矫正经费48.8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本单位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格由链接方式上传)

(一)部门收支总表(附件2-1)

(二)部门收入总表(附件2-2)

(三)部门支出总表(按资金来源明细填列)(附件2-3)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4)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2-5)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2-6)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301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7)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8)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9)

(十)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附件2-10)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表(附件2-11)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2)

(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3)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附件2-14)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购买服务)(附件2-15)

(十六)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表 (附件2-16)

 


 常宁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2(系列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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