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中共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附件2-1)
(二)部门收入总表(附件2-2)
(三)部门支出总表(按资金来源明细填列)(附件2-3)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4)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2-5)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2-6)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301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7)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附件2-8)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类)(附件2-9)
(十)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附2-10)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表(附件2-11)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2)
(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3)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附2-14)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购买服务)(附2-15)
(十六)国有资产占用和使用情况表(附2-16)
第二部分中共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全市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7、协助党委及其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政法干部队伍。
8、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乱纪案件。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内设处室10个,所属事业单位2个。其中:内设处室分别是平安办、扫黑办,执法监督室、维稳指导室、办公室、国安办、政工室、综治督导室、宣传室、防范处理邪教办,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法学会办公室。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26人,在职人数26人,其中:在岗人数26人;离退休人数12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只有本级,没有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9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55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6.74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100%,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0%。
收入预算较上年 86.16万元,主要是因为专项项目增加及年度工资普调,以致预算经费相应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19 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55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万元。
支出预算较上年多86.16万元,主要是因为专项项目增加及年度工资普调,以致预算经费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556.74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88.74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70%;其中,人员经费337.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1.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68 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30%,是指我委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维护社会稳定资金60万元、涉法涉诉资金10万元、表彰见义勇为专项资金10万元、各办及政法日常经费28万元、民调专项经费6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1.4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2.26 万元,上升 76 %。原因是:公务车交通补贴纳入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及省、市财政纪律条例,做到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办公电脑、办公桌椅、宣传牌等,价值为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22.4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屋占用面积为0平方米,使用价值为0万元。车辆占用总数为0辆,价值为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年实行绩效管理项目6个,涉及金额357.48万元;其中重点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全部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良好。2019年整体支出55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74万元,项目支出168万元,无重点项目,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其中:维护社会稳定资金60万元、涉法涉诉资金10万元、表彰见义勇为专项资金10万元、各办及政法日常经费28万元、民调专项经费6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务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文艺管理、文艺创作和文艺活动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中共常宁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附件2-1)
(二)部门收入总表(附件2-2)
(三)部门支出总表(按资金来源明细填列)(附件2-3)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4)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2-5)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2-6)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301类)(按经济分类明细填列)(附件2-7)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附件2-8)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类)(附件2-9)
(十)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附2-10)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表(附件2-11)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2)
(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3)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附2-14)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购买服务)(附2-15)
(十六)国有资产占用和使用情况表(附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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