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常宁市林业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起草相关规程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湿地、荒漠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负责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市造林绿化的计划,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负责良种选育推广;承担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指导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负责绿色常宁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本级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林产品行业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林产品行业政策及其发展战略和生产布局并监督实施。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本级标准和规定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濒危物种进口管理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木材、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审核、申报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衡阳市委委托市政府或由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负责林地、林权管理,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协助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组织指导森林保险、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等服务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8、负责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拟订林业产业县级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油茶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拟订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油茶产业政策拟定和监督实施。负责油茶产业专项资金管理;负责油茶资源培育管理与服务;负责油茶产业提质增效、产品和生产要素交易管理。负责油茶科技创新、经营管理创新、金融创新管理与服务。负责区域性品牌建设和企业品牌建设管理。

10、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承担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全市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业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防火中长期预防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以及自然保护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监督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森林防火工作。

12、负责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以及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管理本级林业资金,提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本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申报全市林业贷款贴息及林业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计划,指导管理全市林业基本建设。编制本级林业部门预算,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负责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的建设。

14、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市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内设处室9个,所属事业单位7个。其中: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规划财务股、造林绿化和退耕还林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股)、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股(林权纠纷调处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森林火灾预防股(森林防火值班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常宁市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常宁市油茶产业事务中心、常宁市地质公园服务中心、常宁市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常宁市竹木检查站、常宁市油茶研究所、常宁市森林资源管理站。

2、人员情况。本部门编制数163人,在职人数139人,其中:在岗人数139人;离退休人数85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常宁市林业局本级。

2、本单位所属常宁市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常宁市油茶产业事务中心、常宁市地质公园服务中心、常宁市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常宁市竹木检查站、常宁市油茶研究所、常宁市森林资源管理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2.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专款5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8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76.84万元,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减少,以致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679.5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604.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0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76.84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612.67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537.65万元,占95.35%;住房保障支出75.02万元,占4.6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459.6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5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检查验收与设计、油茶事务管理、地质公园日常建设维护运转等方面;森林资源培育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油茶收摘及全民义务植树、退耕还林建设等方面;动植物保护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产业化管理支出41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产业建设与管理等方面;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检疫与质量安全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常宁市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常宁市油茶产业事务中心、常宁市地质公园服务中心、常宁市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常宁市竹木检查站、常宁市油茶研究所、常宁市森林资源管理站等8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78.0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34万元,下降23.02%,主要是因2020年度车补是纳入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而2021年度车补是纳入工资福利支出预算,造成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常宁市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常宁市油茶产业事务中心、常宁市地质公园服务中心、常宁市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常宁市竹木检查站、常宁市油茶研究所、常宁市森林资源管理站等8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0.2    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油茶现场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油茶产业发展推广;培训费预算1.5万元,拟开展林业法制培训,人数150人,内容为林业法规知识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09.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609.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7.5万元,项目支出21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常宁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