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000000/2025-01884
  • 统一登记号: CNDR-2025-00001
  • 文 号: 常政通〔2025〕1号
  • 公布时间: 2025-01-09
  • 来 源: 常宁市城管执法局
  • 信息时效期: 2030-01-01 16:27:32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精细化治理的通告

来源:常宁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1-09

常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城市精细化治理的通告

常政通〔2025〕1号  

      为进一步提升常宁城市品质,建设现代化美丽山水田园城市,根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重点规划管控区内开展城市精细化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违法建筑。对全市重点规划管控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到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其权属人或相关责任人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限期自行整改、拆除,未自行整改、拆除的,由常宁市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强制拆除。(管控范围:宜阳街道:嵩宜社区、城东社区、城北社区、群英社区、石洲社区、东湖社区、嵩联村、万寿村、黄桥村;培元街道:虎溪村、莲花村、培元村、西上社区、桃江社区、两江社区;泉峰街道:东宜社区、泉峰社区、劳动路社区、学墙社区、城南社区、胜利社区、夏联村、曲市村、南水村;曲潭街道:由市社区、上洞社区、连心社区,义田村、新和村、乌联村、金塘村、迴江村、茶园村、大屋村;板桥镇:新桥村;三角塘镇:千家村、瑶塘村、群富村;兰江乡:铁塘村、砂华村、双合村、元山村;蓬塘乡:蓬塘村、蓬兴村、官水村、金山村、福兴村、高新村;烟洲镇:烟洲村)

      二、整治占道经营。全面依法整治市中心城区商铺占道经营、洗车店占道洗车、修车厂占道维修以及石材生产加工厂出店加工等行为,督促经营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三、整治户外广告。全面依法整治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临街的建筑物外立面、广告、门店招牌等,户外广告必须按批准的地点、形式、时间发布,设置必须规范、安全、美观,严禁擅自悬挂商业条幅、横幅。

      四、整治管线杆线。全面依法整治道路两侧的空中管线,规范铺设电力电线和通讯电缆;对住宅小区管线搭建进行清理,对有碍观瞻的变电箱、电信箱等设施进行美化改造。

      五、整治建筑工地。施工作业必须在围墙或围档内进行,施工现场的各种告示牌等必须安装牢固、规范标准、字迹清晰醒目;工地出入口采取净化措施保证净车上路,严禁污染街道和路面。

      六、整治交通秩序。加强对违法停放车辆的管控力度,机动车、非机动车临时停车必须进入划定的停车位顺向停放,居民住宅小区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停车。

      七、整治河湖垃圾。全面清理河道、湖泊垃圾,严禁向河道,湖泊倾倒垃圾、排放生产生活污水等污染水体的行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随意开荒种植。

      八、整治人居环境。全面整治违规种菜、违规养殖家禽家畜、私搭乱建、乱堆杂物、私拉乱接、乱贴乱画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依法依规拆除残垣断壁、废弃杂房。

      各单位和广大市民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常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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