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三角塘镇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常宁市三角塘镇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部门职能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

三、推进民主政治发展,促进村民自治,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

四、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订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督,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承担本镇农业、工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安全生产、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工作。

五、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负责对本镇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全面监督。

六、负责农村医疗合作管理、社会养老保险、烟叶生产、卫生同治、扶贫工作、绿化环保等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目标1: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发展和职能转变,强化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                                                                            

目标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突出城乡统筹发展重心,抓好项目建设,抓好财源建设,抓好民生福祉,抓好廉政政府建设,确保三角塘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三角塘镇人民政府设4个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2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处室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统计管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

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别是:镇财政所和镇经营管理站。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 80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1.21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801.21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01.21万元,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76.0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25.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01.2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01.2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是指我镇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1.21万元,比2018年预算748.24万元增加52.97 万元,增加7.08%,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行政支出人员经费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 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将严格管理,控制稳定。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4.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98.8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宣传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机关维修改造。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9年单位固定资产总额821.9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占用面积 2200平方米 ,使用价值691.74 万元 ,车辆占用总数2辆,价值36.3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93.83万元 。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政府购买服务

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

 常宁市三角塘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

 

   

常宁市三角塘镇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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