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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常宁市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一、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惠农强农政策,深入推进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财政厅、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22〕3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保险财政奖补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23〕6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省级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4〕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衡阳市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精神,按照"稳住大宗、支持特色"和"优先规模户、兼顾小农户"的基本思路,以保护受灾农民合法权益为目的,以农户自愿为前提,以开展水稻、油菜、棉花、玉米、大豆、能繁母猪、育肥猪、公益林、商品林、茶叶、烟叶、能繁母牛、肉鸭、生猪价格"保险+期货"、油茶林、油茶林天气指数保险等农业保险为主要内容,带动其它经济作物乃至整个农村商业保险,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全面覆盖农业农村的农业保险长效机制。

三、《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农业保险工作进行周密部署,严实推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农业保险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负责提供农业保险品种基础数据,为财政部门确定年度预算和承保机构开展工作提供支持,支持农业保险承保、查勘、定损等相关工作;市财政局要规范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预算、拨付、使用和结算,对农业保险政策实施效果和承保机构服务质量开展绩效评价,要强化监管和督查,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依法合规经营;市气象局要及时分析天气形势,预报可能出现的农业灾情,减少农业损失;各乡镇(街道)要履行主体职责,把农业保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农业保险服务;各承保公司要严格执行农业保险政策,及时准确做好出险查勘、防灾减损、承保理赔等工作,确保参保农户及时足额获得赔偿。

(三)加强日常督查。为做实做细农业保险工作,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要从成员单位中抽调相关人员,对全市农业保险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并及时通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取得工作实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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