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自主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宁市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若于措施的通知》(衡政发〔2019〕1号)、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大学生自主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衡人社函〔2022〕49号,拟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l.创业主体须于2019年2月1日以后(即衡政发〔2019〕1号文件印发之后),在常宁市范围内领取营业执照,截至2022年8月底,目前正在经营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2.法人代表须为全日制专本科生、研究生、海外留学归衡人员、职业(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或毕业生,领取营业执照时间须在毕业5年之内(在校期间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须毕业后申报);

3.经营主体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桑拿洗浴、按摩足疗、酒吧网吧、游戏厅、KTV等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扶持的经营实体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对象,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0元。

三、申报受理时间

2022年10月31日前。

四、申报提供资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实体在银行开设的对公账号;

3.经营主体目前正常运营且运营1年以上的有效证明资料(如2022年9月之前的纳税凭证、银行经营流水、门面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等);

4.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以上证照资料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工作人员审核后原件退回申请对象,留存复印件,并在申请表受理意见栏签名。

五、补贴工作程序

(一)申报。此项补贴是鼓励大学生创业的一项惠民政策,未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代办相关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可到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股递交申报资料。同一人员此前已申报并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人在多地创办经营实体的,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申报,不得多头申报。申请人必须对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纳入诚信黑名单,不再享受衡阳市政府各类财政支持。

(二)审核。市就业服务中心在受理申请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要点如下:

1.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时间须在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期限以内;

2.营业执照发证日期与成立日期不一致的,须核实换证或者补证原因,因法人代表变更而换证的,不予受理;因变更地址、增加经营项目、遗失补办等原因换证的,可以受理;

3.审核目前是否正常运营且运营1年以上,可以由经营主体提供的银行经营流水、纳税凭证等有效证明资料;也可以采取实地考察、委托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人员实地考察方式,考察人员在申报资料签名证实,对运营真实状况负责。审核要尽可能为创业人员提供便捷服务,不增加申请对象负担,但要认真比对申请人是否重复和多头申报。

(三)公示。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常宁就业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四)核拨。公示无异议,经市财政局复核后按程序拨付到补贴对象的对公账户。

六、其他

按照《衡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补充办法》(衡财社〔2017〕182号)相关规定申报并享受一次性开办费补贴的,与本通知规定的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不重复受理。

(联系人:刘颜欣雨    手机号码:19176731001)

附件: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2日


大学生创业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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