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处室 19 个,所属事业单位 10 个,23个乡镇人社站。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信访维稳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军官转业安置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医疗生育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综合信息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组织人事股、公务员管理股(市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医保中心、劳动仲裁院、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机关事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中心、社会劳动保险中心、监察大队、城乡居民保险管理中心。
(二)部门职能职责
1、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2、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3、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4、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5、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6、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 支出68022.45元中,财政拨款支出6802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3.79万元,人员经费2353.79万元,单位公用经费122.3万元。项目支出65668.66万元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2353.79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我局2018年项目支出为65668.6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8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40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91.83万元,,其中包括财政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补助24390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10246.4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补助1540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904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842万元、就业补助资金支出2053万元、退役军人、企业退休老国干医疗保险缴费207.2万元、2018年离休老干部配偶、遗孀医疗保险单位部分23.11万元、2018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慰问、医药费87.4万元、离休干部门诊医疗经费60万元、企业军转干部住院费自费部分8.99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征缴工作经费760.63万元、2016年社会保险费收入考核征收工作经费25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乡镇工作经费56.22万元、城乡居民待遇领取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57.93万元、非税返还业务工作经费188.94万元、部分退伍人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提标和社保补贴资金109万元、就业补助本级财政配套资金260万元。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一是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基础,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顺利完成,达到项目建设预期目标;二是从财政角度对资金支持对象的实际产出和效益进行评价,改进预算决策和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促进业务主管部门科学编制预算,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四是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等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收到《常宁市财政局关于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常财绩[2019 24号)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各相关股室各各二级机构对各项资金开展自查,核实各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收集相关基础数据,之后由规划财务股汇总分析各相关股室的数据,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四、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城乡就业创业统筹推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567人,完成年任务的120%,失业人员再就业4078人,完成年任务的124%,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1216人,完成年任务的122%;“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率达到100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400人,完成年任务的108%,其中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625人,完成年任务的107%;新增创业主体3246人,完成年任务的130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644万元,带动城乡就业5510人,完成年任务的138%,其中带动城镇就业2708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35%。全市失业率控制在4.26%。
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系列活动,围绕“帮人才就业,促民企发展”主题,举办招聘会15场,积极为民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平台,现场求职咨询1360人,达成就业意向561人,满足了项目建设和境内企业用工需求。重点帮扶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等群体实现就业,多形式、多渠道积极开展下乡送技能培训活动。全年对329人开展了培训,233名创业者参加了创业培训。
(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于5月23日正式运行,全市“一个窗口服务,一张缴费通知,一个账户收钱,一张收据报账”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体系得以实现,极大的方便了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全年争取上级各类社保资金7.55亿元,全面保障了参保对象的社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不断提高,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稳中有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在职参保2098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2%,共征缴基金28975万元,为8380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待遇41095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4177人,共征缴基金55894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88%,为35018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7542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8.7万人,征缴社会养老保险基金3541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29%,为11.7万人发放待遇16030.31万元。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1060人。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9988人,征缴基金2050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171%,为18632人发放待遇1810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2.1万人,征缴基金48387万元,享受待遇4.4万人,支出46228万元。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3912人,征缴基金63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141%,为1151人发放待遇665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500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征缴基金111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8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8787人,征缴基金3124万元,完成全年任务240%,为832名工伤职工支付待遇1107万元。
社保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款专用,全面实行“一事双岗双审”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检查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在衡阳市范围内创新推出了城乡居民医保APP远程查房系统,有效预防了住院违规行为的发生。通过一系列举措,社保资金安全完整率和规范运作率均为100%。
(三)人事人才工作不断深入。人才储备和人才引进对地方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2018年我局从全市高度出发,做好了人事人才工作。配合上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完成了40名公务员的招录工作,完善了全市政府系统1949名公务员的信息采集,对411名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和1019名公务员的公车改革待遇进行了审批,完成了4781名国家公职人员的考核工作。事业单位进人严格实行“凡进必考”,指导教育部门完成了185名教师、审计部门3名和市纪委3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对35个事业单位781人进行了首次岗位设置,对11680人的岗位进行了变更设置。扎实做好了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工作,全市评定初级以上职称481人(其中高级85人,中级158人,初级238人)。从严做好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调配和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为513名新进和编制异动人员进行了合同鉴定,办理学生档案托管2427份。安排了3名新录用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基层服务,做好了12名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军转干部的管理,全面核实了个人信息,简化待遇领取程序,提高了服务能力。
(四)信息化建设全面覆盖。为确保数据安全,我局严格按照内外网隔离的要求对全局网络进行了统一建设和管理,为各项业务开展提供了有效支撑。社保卡发行覆盖面持续扩大,全年数据采集74.8万人,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73万人,开通了108项社保卡应用项目。为了方便人民群众办理社保卡业务,我局专门设立了社保卡服务窗口,并且在各乡镇人社站与合作银行网点共同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社保卡数据采集与发行网络。
(五)劳动关系渐趋和谐。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80%。目前,我局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8起,当期审结案件58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和争取待遇410余万元,结案率100%,调解成功率70%。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不减,全年日常巡查用人单位276家,书面审查132家。立案查处欠薪案件4起,涉及人员65人,涉及金额26.5万元,结案率100%,与去年同期相比,劳动维权案投诉比例下降较大。建立了“常宁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制度,设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截至目前共对全市32个在建工程项目收取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共计金额1592万余元。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储备金制度,农民工维权机制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积极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全年共向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获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致好评。
城乡居民医保将全市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纳入了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范畴,并落实了政府补贴政策,就医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全年享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的优惠政策的人数达到3.67万人次,住院医疗总费用1.47亿元,综合报销总金额1.28亿元,贫困人员医疗费用综合报销比例均达到85%以上。为了方便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用,我局于6月15日在衡阳市范围内率先启动了 “一站式”结算,免去了参保人员往返跑路的麻烦,大大方便了参保人员,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存在的问题
(一)就业形势不容乐观。虽然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举办多期招聘会解决了部分用人单位缺工现象,但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招工难”和“就业难”问题仍然存在,城乡劳动者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部分企业缺工现象客观存在,行业性、季节性差异明显。
(二)基金支付形势严峻。一是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退休人员数量不断增长,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扩面征缴空间收缩,基金缺口不断扩大,社保基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二是我市国有企业基本改制、破产,失业保险金征缴扩面难度较大,发放缺口较大。三是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大。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退休、退养人员占比逐年递增,改制企业未按政策预留医保费,而随着医疗待遇报销比例提高,住院人次增多,导致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风险不断加大。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监管难度大,监管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专业监管人员缺乏。
(三)社保扩面难度大。一是部分企业法人对社会保险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企业不愿为企业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存在着应保未保、已保未缴、已缴停缴等现象。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认为参保缴费影响了企业的经营生产能力。二是部分企业职工对社会保险的认识程度、参保意识不够。有的企业虽然愿给劳动者参保,但部分劳动者尤其是年轻的劳动者不愿参保。同时,部分农民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为社保扩面工作增加了一定工作难度。
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