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常新会所绩评字(2020) 06号

常宁市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及常宁市财政局[常财绩(2020)17号]《关于全市各市直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受常宁市财政局委托,我所于2020年9月23日至10月17日对常宁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审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人员情况

常宁市公安局现有42个机构,其中内设16个机构,分别为:指挥中心、警务督察大队、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网安大队、人口大队、法制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巡特警大队、交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辖区派出机构26个,分别为水口山分局、培元派出所、泉峰派出所、宜阳派出所、柏坊派出所、洋泉派出所、新河派出所、盐湖派出所、罗桥派出所、大堡派出所、蒲竹派出所、江河派出所、荫田派出所、白沙派出所、烟洲派出所、胜桥派出所、官岭派出所、西岭派出所、兰江派出所、庙前派出所、蓬塘派出所、松柏派出所、宜潭派出所、三角塘派出所、板桥派出所、经济开发区分局。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常宁市公安局在职人员440人,其中行政编制430人、事业编制10人。

2、主要职能

⑴、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市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市公安警务工作。 

⑵、加强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市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⑶、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市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市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⑷、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⑸、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⑹、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⑺、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⑻、管理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⑼、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市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⑽、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⑾、负责对全市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⑿、负责对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⒀、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⒁、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⒂、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 

⒃、组织指导全市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⒄、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⒅、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⒆、负责全市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⒇、向全市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2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常宁市公安局的重点工作

    2019年常宁市公安局在常宁市委、市政府和衡阳市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国、省、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十九大安保为主线,紧紧围绕“五个坚决防止,四个确保”工作目标,扎实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2019年主要开展如下工作:

(1)扎实开展维稳工作。

(2)扫黑除恶雷、云剑行动、禁毒、打击经济犯罪。

(3)夯实基层基础,落实“一村一辅”。

(4)精细管理,提升队伍综合实力。

(三)2019年部门整体预算、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

收入8,355.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69.11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134.80万元、其他收入(结算专户)851.40万元,支出8,35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3.9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094.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9.74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61.40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961.40万元。

2、年终决算

收入情况:全年收入14,72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63.24万元、结算专户557.15万元。

支出情况:全年支出14,669.60万元(基本支出7,840.01万元,项目支出6,82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4,112.45万元、结算专户557.15万元,(按功能和经济分类详见本报告第三点第(一)项),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金额

备注

办案经费

920.26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49.13


协辅警

971.71


一村一辅警

919.87


看守所人犯给养费

145.95

含衡阳县分流在押人员16.70万

执勤消防车经费

248.00


城市快警装备经费

195.52


专用设备购置

807.42


大型修缮

108.03


戒毒所项目建设资金

2,450.00


金蝶系统与决算数差异

-586.30


合计

6,829.59


结转和结余情况:年初结转和结余无余额、年末结转和结余为50.79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19年常宁市公安局的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内部的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依据

1、绩效评价原则:绩效评价过程中遵循程序客观公正、操作简便高效、结果横向可比原则。

2、绩效指标体系:在市财政局制定的共性指标体系基础上,根据镇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细化,具体见附表。

3、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产出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

4、绩效评价依据:

(1)《关于全市各市直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常财绩(2020)17号]。

(2)常宁市公安局提供的2019年决算报表、工作总结、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等资料。

(3)常宁市公安局2019年财务资料。

(三)绩效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

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我所于2020年9月23日成立以杨赛珍、袁发明、谭小军为主的绩效评价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

采用核查法核查2019年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核查了“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根据部门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实地绩效评价。

抽查了看守所、水口山分局的内部管理和戒毒所的资金使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评。

3、分析评价

对评价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初步主体评价意见,并依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综合性书面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部门整体支出主要指标分析

(1)决算主要指标支出情况分析

2019年决算支出14,66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0.01万元、项目支出6,829.59万元。明细和占比如下表:

                                    单位:万元

分类

按功能分类

金额

占比

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金额

占比

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

7,623.85

97.24%

人员经费

7,073.13

90.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28

0.19%

日常公用经费

766.88

9.78%

住房保障支出

200.88

2.56%




小计

7,840.01

100.00%

小计

7,840.01

100.00%

项目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00

0.20%

工资福利支出

7,496.73

51.10%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00

0.07%

商品和服务支出

3,042.43

20.74%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815.90

55.8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2.86

0.91%

信息化建设

175.62

2.57%

资本支出

3,997.57

27.25%

执法办案

139.70

2.05%




其他公安支出

103.50

1.52%




所政设施建设

2,000.00

29.28%




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

18.72

0.27%




其他支出

557.15

8.16%




小计

6,829.59

100.00%




总计

14,669.60

100.00%

基本支出和项目合计

14,669.60

100.00%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分析

决算报表列示,2019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8.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2万元,比年初预算70.00万元节支51.17万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6.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决算减少5.90万元、公务用车比2018年决算减少0.90万元。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分析

(1)部门整体支出经济性分析

2019年预算控制和执行一般,日常公用经费控制较好,年终决算比年初预算减少532.86万元,“三公”经费比年初预算节支51.17万元。但人员经费年终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978.96万元,项目支出年终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5,868.19万元,预算偏差较大。

制度执行总体尚可,需进一步强化,费用管理、决算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2)部门整体支出的效率性分析

基本支出保障了按照现行人员待遇政策支付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日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3、部门整体支出的效益性分析

2019年常宁市公安局以十九大安保为主线,紧紧围绕“五个坚决防止,四个确保”工作目标,扎实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全局上下团结一心、全力以赴,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多次荣获上级部门嘉奖,其中被衡阳市公安局评为政治建警、扫黑除恶、集打斗争、规范执法、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被衡阳市委评为支部五化建设优秀组织单位,为全衡阳市公安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公安基层单位,被评为全省命案侦破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全省集打斗争“夏秋攻势”、规范执法先进单位。

(一)              突出重点,维稳工作扎实有效。

通过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强化安保措施,圆满完成国省市两会、国庆等重要会议、节点安保任务,实现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的总体目标。强化重点人群管控,加强巡逻防控,2019年2月2日起在城区的政府广场和东风广场设立两组城市快警平台,每天投入150人次的警力屯警街面,以快警平台为中心向周边延伸开展城区主要街面的巡防,真正实现“1、3、5分钟”快反机制落实,同时扎实开展“护校安园”工作和规范化管理,确保监所安全稳定。

(二)顽强拼搏,侦破打击主业持续强能增效。

2019年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84起,刑拘513人、逮捕324人、移诉575人;抓获各类逃犯290人,全市4起命案全破。

1、扫黑除恶雷霆万钧,2019年全局共办理各类线索158条,其中中央督导组线索11条。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团伙4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60人,逮捕127人,移诉172人,破案48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958.90万余元,已追缴车辆3台,移交保护伞线索共3案7人。

2、云剑行动成效显著,全警动员,多措并举,自云剑行动开展以来,共抓获各类逃犯83人,云剑行动逃犯抓存比已达到85.96%,其中抓获部督逃犯1人,抓获潜逃20余年命案积案逃犯3人,敦促投案自首逃犯共18人。

3、打击侵财硕果累累,1月1日至10月20日,全市共破案107起,破获电信诈骗目标案件3件,破获跨区域系列侵财性案件2件。

4、深入推进禁毒工作,2019年全局共查处吸毒人员598人,强戒186人,缴获毒品12公斤,其中2019年5月,联合祁东县局破获部督“113号”目标案件。

5、严厉打击经济犯罪,2019年经侦大队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23起,立经济案件19起,破案11起,移送起诉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8人(刑拘78人、取保候审54人),追回逃犯30人,打击处理76人(逮捕36人、移送起诉40人),经济案件涉案金额为5.15亿余元,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其中1.15专案(湖南齐家油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社会影响较大。

6、切实开展“食药环烟”侦破打击工作,2019年共立“食药环烟”案件18起,破案16起,起诉32人,其中省督环烟食药案件1起。

7、强化集中打击整治和危爆物品管理,2019年开展“扫黄禁赌”专项行动,共破案9起,刑拘51人,移诉43人,逮捕19人;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共收缴各类枪支30支,雷管2000发,共受理查处涉枪涉爆治安案件1起,治安处罚2人。刑拘5人,移诉1人。

(三)固本强基,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1、完善基层基础建设,强力推进常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已投资3000万元,完成强制隔离戒毒所主体工程。启动水口山公安分局渡口派出所建设,对新河、江河等派出所进行维修修缮。

2、完善电子防控网络,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截至2019年10月,全市已安装、接入780个监控摄像机,2019年将新增300个高清摄像机,年底预计达1080个,巡逻车无线图传系统建设已完成安装10台,进行了社会监控视频接入公安平台的归集。水口山镇350兆通信基站已建设完成,安装人像识别系统(50套)、80个微卡口以及100个WIFI围栏完成招标事项,已启动建设。

3、网络舆情处置高效,开展互联网稳控工作,建立了24小时网上巡查制度,与市委网信办建立了联动巡查机制,全年共上报舆情154条,省采3条,上报外省“415”线索1条,已省采,为领导决策和正确引导舆情发挥了重要作用。

     4、367个行政村配备一村一辅警,投入285.91万元完善“一村一辅”办公设备配置和制度布置。

(四)精细管理,队伍综合实力全面提升。

1、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关于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全局各级党组织通过读习近平总书记原著、诵读红色经典、看红色电影、唱红色歌曲、讲红色故事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启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0月22日,组织全局副科实职以上党员干部到市水口山工人运动陈列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抓好党建扶贫,在全局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四个党代表的精准扶贫工作。

3、坚持从严治警,全年没有发生引起重大不良影响的涉警舆情。今年来共处置涉警察负面舆情16条,条条有落实。

4、坚持从优待警,多形式慰问省、市劳模、退休老干、退伍军人,因公负伤、患有严重疾病的民警、干部职工、辅警;表彰在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中有功的民警、干部职工和辅警,呈报省厅记一等功、二等功民警各一名,6名民警被衡阳市局记个人三等功,13名民警被衡阳市局嘉奖,为宜阳派出所呈报记衡阳市局集体嘉奖,评选十佳公安民警、优秀文职人员、十佳警辅,表彰“五化”建设示范标杆党支部、“优秀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

4、绩效评价结果

依据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经过科学、公正的评价,得出各指标的分项值,汇总得出整个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经过数据量化评分,2019年常宁市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运行较好,得分86分。绩效评价评分表见附件。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决算方面

1.1、决算报表部分数据与金蝶系统数据不衔接

2019年决算报表的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数据与金蝶系统不衔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决算数据

金蝶系统数据

差异

基本支出

人员经费

7,073.13

6,349.93

723.20

基本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

766.88

900.60

-133.72

项目支出


6,829.60

7,415.89

-586.30

合计


14,669.60

14,666.42

3.18

1.2 结算专户收支不应纳入决算

决算报表中其他收入557.15万元部分为结算专户各政府单位的拨款款,拨款单位已纳入决算,故不应再纳入决算范围。

2、费用列支不规范

2.1、执法执勤车大修未集中定点维修

抽查凭证发现,执法执勤车大修并未集中定点维修,也未执行事前审批和预算,而是由各支队、派出所自行联系维修(年后已整改)。

2.2、二级机构的部分服务和购货款项未直付,而是拨付给报账员,再由报账员支付。

抽查凭证发现,部分二级机构的服务和购货款项是拨付给报账员,再由报账员支付。如2019年12月财163#列支宜阳所办案经费中有宣传印刷制作费32,816.50元是拨付给宜阳所报账员,再由其支付。

3、已交付使用的基建项目仍在专账核算未结转至固定资产账,个别设备购置未入固定资产账。

目前公安局有业务用房、两所一队(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2个专账项目已交付使用,但仍在专账核算未清理结转至固定资产,其中业务用房建设成本12,302.84万元、两所一队建设成本6,857.60万元。

另2019年4月财 76#列支“城市快警”移动警务车及电动巡逻车1,955,200.00元未入固定资产账(审计期间已补做)。

4、往来账未清理

2019年有应收单位往来款14,278.75元、应收个人往来款76,031.6元、应付单位往来款3,144,322.03元2019年未发生业务未清理。

另截止2019年12年31日预支办案费用余额为821,328.50元,余额较大,有待催收。

5、二级机构财务监管有待加强

公安局二级机构实行报账制,走访二级机构发现:

5.1报账专用的个人银行卡未实行密码和银行卡分开保管,均由报账员掌握,公私不能混存意识不强。

5.2报账后资金发放不规范,通过银行转账较少,大部分通过微信、现金支付,微信、现金支付未签字领取。

5.3报账台账不能清楚反映资金领取或发放过程。

5.4 职工福利食堂管理粗放,未实行签字或打卡就餐,月底未进行支出分析。

5.5被监管人员给养费的会计凭证未附日用品发放记录(审计期间已补做)。

    (二)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建议按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政策规定和本镇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2、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严格执行本镇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

3、二级机构财务监管,完善支付制度并予严格执行。

4、加强固定资产核算,并对二个已交付使用的基建专账进行清理和结转。

5、及时对往来账进行清理和催收。

6、结算专户的收支应根据资金来源判断是否纳入决算范畴。

附件:常宁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019年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评分表

绩效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常宁新世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湖南·常宁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0二0年十月廿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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