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精神,常宁市财政局委托湖南中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以及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工作已完成,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
为加快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中共常宁市委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发〔2020〕3号)文件,明确茶叶产业是常宁市传统优势产业,发展茶叶产业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深化产业扶贫、促进绿色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根据《中共常宁市委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发〔2020〕3号)文件精神,从2020年起,常宁市财政按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的标准设立茶叶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根据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逐年增加),用于奖励、补助、扶持新建标准茶园、老茶园改造、技术改造、培训、品牌建设和市场开拓流通等10个方面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为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单位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具体情况如下:
1.新建有机茶园
2022年新建有机茶园2000亩,每亩补助1300元。
2.老茶园改造
2022年改造老茶园1000亩,每亩补助800-1300元。
3.春茶鲜叶采摘秩序维护费用
通过鲜叶采摘秩序维护达到提高产品品质,规范市场目的。
4.茶文化、公用品牌宣传
通过省、衡阳市、本市电视台、新闻、网络、自媒体等平台和重要地段多方位进行宣传,同时做到统一包装、统一专卖店门头等。
5.推介
参与或举办杜鹃花旅游节、国际茶日、参展参赛、省内外专场推介活动。
6.灾后重建
2022年初春塔山雨雪冰冻天气造成部分茶树及加工厂房受损严重。
7.培训
举办春、秋二期茶园培管、茶叶加工、茶叶销售等培训活动
8.技术示范推广
有机生产技术推广、生物农药推广管、新品种、新技术、绿肥试验等示范试点。
9.塔山茶茶文化展示馆建设
建设展示常宁塔山茶文化、茶产业、茶产品常宁市塔山茶文化展示馆。
10.茶叶规划及标准化体系建设
制定《2022-2026年常宁茶叶产业发展五年规划》3个技术体系。
(三)项目绩效目标
突出高山、生态、有机特色,以优化品质与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抓好绿茶、红茶等茶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推进管理体制、市场体系、质量监测体系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常宁市茶产业竞争力。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资金安排及执行情况
2022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安排财政资金1,000.00万元,主要用于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按照《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2022年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计划》使用专项资金。
根据2022年度《执行情况表》和《支付明细表》,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累计支出2,933,376.80元,执行率为29.33%;根据2023年1-7月份《执行情况表》和《支付明细表》,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累计支出9,159,614.10元,执行率为91.60%。
(二)财务管理办法及执行情况
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对2022年度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分项核算,并按照《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使用资金。
(三)项目管理措施及执行情况
2022年度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接受常宁市财政、审计部门监管。资金严格按照申报、验收、审核程序使用。茶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按要求每年向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服务组办公室填表申报。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服务组办公室每年集中组织开展实地验收,常宁市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派人参与。验收意见由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服务组统一研究审核。
(四)项目完成及效果情况
1.茶叶生产工作开展有序
(1)完成了新建茶园任务。2022年常宁市新扩茶园面积2000余亩,改造低产老茶园1150余亩,完成年初新发展茶园计划;苗圃基地出圃优质苗木500余万株,基本满足我市茶叶发展苗木的需求。
(2)创新了鲜叶收购模式。首次在塔山瑶族乡推行订单农业模式,出台鲜叶收购管理办法,指导茶叶企业、茶农及所在村签订三户茶叶鲜叶收购协议,明确企业基地的鲜叶和农户自有茶园鲜叶统一由产茶村两委进行收购,由村两委根据企业需求进行分配,防止无序竞争,保护茶企、茶农合法权益。
2022年度,27家企业同7个村990多户农户签订了协议。有力打击了流动商贩不良竞争,切实维护了春茶采摘秩序,最大程度保证了企业和农户的利益。
(3)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一是全面提升加工技术。春茶采摘加工期间,茶叶办技术人员全程驻村、驻企业进行指导,并邀请省茶科所专家上门服务,现场进行指导加工,全面提升茶叶加工质量。全年举办两期专业技术培训,培训人员100多人次。二是积极拓展销售渠道。认真组织企业参评参展,多形式组织各项对接活动,共组织11家企业参加“香港同乡文化展”等各项活动5次,企业完成春茶销售100多吨。
(4)推进了茶园绿色管控。一是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完成早春清园、勤采、修剪等农艺措施,加强栽培管理,充分发挥茶园天敌调控作用,优先采用灯诱、色诱和性诱技术,科学应用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和矿物源农药,推广应用先进高效防控技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常宁市茶园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全年对常宁市有机茶园进行了四次病虫害情况调查,密切跟踪茶园病虫害实时动态。二是继续实施有机肥推广示范。2022年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共购进有机肥5000吨;推广有机绿肥6000多亩。分别在天堂山、塔山建立生物农药、生物菌肥试验基地;尝试农机服务推广和应用,已发放12台半自动采茶机,进行山区茶叶机采试验。三是多措并举推进茶园抗旱工作。通过加强技术指导,购买抽水设备,积极实施有效茶园抗旱措施。全年共购进抽水机50台,水管10000多米,组织劳工20000人次,确保旱灾损失降到最低。
2.品牌建设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正式同湖南广播电台合作,邀请刘仲华院士录制常宁塔山茶专业访谈节目,在湖南广播电台及省内相关媒体平台播出,对常宁茶叶品牌进行一次高规格的宣传;同省气象部门合作,在湖南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中播报常宁塔山茶广告。二是完成茶文化展示馆建设。常宁塔山茶文化展示馆室内装修全部完成,5G智慧茶园体第构建基本完成,馆内茶文化宣传布置全部到位,集中展示推广常宁茶产业发展及常宁茶文化。三是扩大广告宣传范围。在许广高速常宁出口主干道上投放路灯广告,在市政府广场电子显示屏上播放常宁塔山茶宣传片,在塔山主要景区设立宣传牌、宣传雕塑,建立大数据短信服务平台对进入常宁人士进行点对点短信宣传等。四是积极组织茶企参评参展。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茶博会等多项活动,广泛推介常宁塔山茶,我市推送的绿茶、红茶产品获评4个金奖;组织参加省茶业协会举办的“挑担茶叶上北京”活动,扩大常宁茶叶品牌影响力。五是拓宽外宣途径。结合茶文化展示馆建设,制作了新的宣传片、录制了一首常宁塔山茶主题歌;尝试湖南广播电台播放刘仲华院士关于常宁塔山茶专业访谈节目,在湖南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中播报常宁塔山茶广告;在市宣传部门指导下,同融媒体部门合作,利用网络媒体及相关自媒体平台多形式展示宣传常宁茶叶及文化。
3.全程监控确保茶叶品质
一是建立团体标准。依据国家标准,制订“常宁塔山茶”质量标准体系和加工标准技术规程及团体标准,全面推进有机茶认证,茶叶生产全过程实行有机化。二是提高监管水平。充分发挥市茶业协会作用,指导市茶业协会制定完善管理细则,监督行业自律、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所有茶企、茶农均签订承诺书,全市所有茶园一律不施化肥及化学农药。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并协同市场管理部门、协会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三是强化打击力度。同市场监管部门协作,加大督查力度,实行对全市所有加工企业、茶店进行全方位检查,严厉打击市场上假冒的“常宁塔山茶”和不合格产品,保障“常宁塔山茶”品质和质量安全。四是完善质量追溯体系。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上架产品实行条码管理,茶叶产品在生产、采摘、加工、包装等全过程实现可追溯化,确保产品品质。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遵循规范严谨的评价程序,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原则,对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工作运行过程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有关部门责任意识和绩效观念,整体提升部门执行、监管和绩效管理能力水平,加快常宁市茶叶产业的发展。
(二)绩效评价原则和方法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我们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规范原则,并结合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际情况,根据《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以此作为评价工作的依据,得出评分情况表。
采用召开座谈会、听取介绍、查看相关资料、电话调查、抽样方式进行实地查看并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项目主要绩效情况
1.各级重视
常宁市把茶叶产业作为油茶、烤烟之后的第三大特色农业产业予以重点扶持,成立了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时,专门纳入常宁茶叶产业发展篇章;自2014年起,常宁市财政每年安排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集中整合项目资金用于发展茶叶产业。
2.特色鲜明
常宁市境内多山,植被茂盛,昼夜温差大,常年云雾缭绕,多漫射光照,土壤腐殖质含量丰富且富含锌、硒是省茶科所、湖南农大等公认的全省最适合发展有机茶种植的区域。常宁市把“高山、生态、有机”确定为茶叶产业发展的主题和亮点,茶叶主产区集中在天堂山国家森林公园、天湖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始终坚持生态有机标准,严禁化肥、农药使用,推广有机培管措施。目前,全市通过有机认证的企业已有9家,通过有机认证的茶叶基地面积有3.5万亩,8家生产企业通过SC认证和有机产品认证。
3.科技引领
常宁市与湖南农大、省茶科所开展深度合作,在常宁市建立刘仲华院士、刘再起教授等科研团队工作站,为茶叶产业发展规划、技术培训、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品牌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一是每年春茶采摘加工期间,专家技术人员全程驻村、驻企业进行指导,现场指导加工;每年举办两期以上专业技术培训,提升茶叶培管及加工技术。二是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加强栽培管理,采用灯诱、色诱和性诱技术,科学应用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和矿物源农药,推广应用先进高效防控技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有效控制茶园病虫害发生。三是大力推广有机肥。每年由茶叶办牵头,大力推广有机肥;在天堂山、塔山建立生物农药、生物菌肥试验示范基地。
4.着力外宣
为扩大常宁塔山茶品牌影响力,提高品牌知名度,持续进行多渠道多方位宣传,品牌影响力有了较大提升。一是形成节会推广模式。举办“品茗怀祖”和“春茶采茶节”等活动,形成宣传推介我市茶叶的节会模式;组织企业有序参加各类省级以上权威茶叶赛事、会展等,获得湖南省优质茶、杭州茶叶国际博览会等多个省级以上权威赛事奖项。二是建成茶文化展示馆。在常宁市内中心地段建设一个常宁塔山茶文化展示馆,并结合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着重打造5G智慧茶园,集中展示常宁茶产业发展现状和常宁茶文化,提高“常宁塔山茶”品牌影响力。三是有效进行广告宣传。邀请刘仲华院士录制常宁塔山茶专业访谈节目,在湖南广播电台及省内相关媒体等平台播出;在湖南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中播报常宁塔山茶广告;在常宁公路主干道上投放路灯广告,在市政府广场电子显示屏上播放常宁塔山茶宣传片,在常宁主要景区设立宣传牌、宣传雕塑,建立大数据短信服务平台对进入常宁人士进行点对点短信宣传等。
(四)绩效评价结果及评价结论
常宁市农业农村局实施的2022年度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等方面产生了较好的作用,但仍存在预算绩效目标未细化、合同签订欠规范、政府采购欠规范、财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评价工作以现场采集的基础数据、收集的评价相关资料为基础,综合运用目标比较法、成本效益法、历史比较法等评价方法,对照评价指标打分,项目综合评分为83分,评价等级为“良”。
四、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绩效目标未细化量化
根据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财务人员反馈,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无立项依据,专项资金未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细化量化列支,绩效考核未设置具体标准。
(二)合同方面
1.合同签订主体不正确
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均以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义对外签订各项合同(不含政府采购协议书)。如2022年10月3号记账凭证显示,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以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与常宁筑汉装饰设计中心签订《购销合同》,购买家具264,216.00元用于常宁市东一环塔山茶文化展示馆。经查,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是为促进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所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并非独立法人单位,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
2.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付款
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2022年专项资金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付款金额合计918,512.00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凭证号 | 摘要 | 记账金额 | 事项描述 |
2023-05-39#凭证 | 2023年度广告服务定制宣传展柜费用 | 106,384.00 | 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该工程启动前预付总工程款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后再支付总工程款的70%款项”,国库集中支付凭证显示,2023年5月5日一次性支付106384元 |
2022-10-3#凭证 | 领导小组茶文化展示馆二楼办公家具费用 | 264,216.00 | 《施工合同》约定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第一次支付合同款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60%(158529.6元),第二次支付合同款时间为装饰安装到场2个工作日内35%(92475.6元),第三次支付合同款时间为成品家具进场安装前2个工作日内5%(13210元),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凭证》显示,2022年10月14日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一次性支付常宁筑汉装饰设计中心装饰服务款264216元。 |
2022-10-2#凭证 | 领导小组茶文化展示馆二楼灯饰费用 | 86,575.00 | 《施工合同》约定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第一次支付合同款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60%(51945元),第二次支付合同款时间为装饰安装到场2个工作日内35%(30301元),第三次支付合同款时间为成品家具进场安装前2个工作日内5%(4328元),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凭证》显示,2022年10月14日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一次性支付常宁筑汉装饰设计中心装饰服务款86575元。 |
2023-1-73#凭证 | 茶叶领导小组文化展示馆二楼广告费用 | 49,000.00 | 《施工合同》约定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第一次支付合同款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60%(116602元),第二次支付合同款时间为装饰安装到场2个工作日内35%(68017元),第三次支付合同款时间为成品家具进场安装前2个工作日内5%,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凭证》显示,2022年10月14日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一次性支付常宁筑汉装饰设计中心装饰服务款194337元。 |
2022-10-1#凭证 | 领导小组茶文化展示馆二楼装饰装修费用 | 194,337.00 | 后附《施工合同》约定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第一次支付合同款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60%(116602元),第二次支付合同款时间为装饰安装到场2个工作日内35%(68017元),第三次支付合同款时间为成品家具进场安装前2个工作日内5%,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凭证》显示,2022年10月14日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一次性支付常宁筑汉装饰设计中心装饰服务款194337元。 |
2022-11-6#凭证 | 领导小组茶文化展示馆宣传片制作费用 | 188,000.00 | 根据2022-11-16#凭证显示,后附《施工合同》约定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支付合同款方式为“合同生效之日起40%(75200元)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抵作合同款的一部分,成片审验通过之后再支付该项目总额的60%款项,即112800元,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二期支付后于1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最终项目成品,甲方授权代表签收”,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凭证》显示,2022年11月10日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一次性支付给常宁新视觉传媒有限公司188000元。 |
2023-02-12#凭证 | 领导小组茶叶展示馆茶叶艺术品采购预付资金 | 30,000.00 |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合同总价38.5万元,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约定合同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文化展览采购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约定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3万元,甲方验收合格后于验收本月一次性付清余下358500元。 |
合计 | 918,512.00 |
上述两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
(三)政府采购时间与合同签订时间不一致
经统计,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2022年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均晚于实际采购时间金额合计为921,937.00元,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合同基本为先收货后补充签订协议,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凭证号 | 摘要 | 记账金额 | 事项描述 |
2022-10-1#凭证 | 领导小组茶文化展示馆二楼装饰装修费用 | 194,337.00 |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2年9月6日,《验收单》验收时间为2022年9月5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及开工时间均为2022年8月15日,施工时间早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 |
2023-05-39#凭证 | 2023年度广告服务定制宣传展柜费用 | 106,384.00 |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验收单》验收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施工时间早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 |
2022-11-6#凭证 | 领导小组茶文化展示馆宣传片制作费用 | 188,000.00 |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验收单》验收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高清宣传片制作合同》显示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施工时间早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 |
2022-10-21#凭证 | 领导小组茶文化展示馆图文广告制作项目费用 | 80,000.00 |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及《验收单》验收时间均为2022年7月13日,《广告安装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工期(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23日),实际采购时间早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 |
2023-1-73#凭证 | 茶叶领导小组文化展示馆二楼广告费用 | 49,000.00 |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验收单》验收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交货时间均为2022年9月10日,施工时间早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 |
2022-10-3#凭证 | 领导小组茶文化展示馆二楼办公家具费用 | 264,216.00 |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验收单》验收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交货时间均为2022年9月10日,施工时间早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 |
2023-06-33#凭证 | 《塔山山茶赛美酒》视频拍摄费用 | 40,000.00 | 合同制作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30日,政府采购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该款项真实性无法核实。 |
921,937.00 |
(四)财务管理方面
原始凭证不合规。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发票抬头均为“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或“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领导服务组”,而非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
以上问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五)资金使用方面
1.资金执行率较低
2022年3月9日,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到位常宁市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使用项目资金293.34万元,执行率为29.33%;截至2023年7月使用项目资金915.96万元,执行率为91.60%
2.使用专项资金弥补以前年度资金缺口
根据2022-11-7#凭证显示,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支付21年“品茗怀祖”活动购茶50,000.00元,后附费用报销单、2021年4月15日湖南谷佳茶业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货单及《2021年第三届“品茗怀祖”暨常宁塔山茶品牌推介交流会活动方案》。
2023-06-33#凭证显示,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支付给衡阳青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21年制作的《塔山山茶赛美酒》合同价40,000.00元,合同制作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30日。
五、相关建议
(一)预算绩效目标未细化
建议强化源头管理,提高绩效目标设立的科学性。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在设立专项资金时,必须明确设立目的、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以便于财政及相关部门依据绩效目标安排资金和实施绩效评价,也便于各级政府和人大确定下一年度资金安排规模及对该绩效目标进行审查,查看是否有设立的必要,设立的目标是否科学,是否切合实际,是否符合设立的要求等。
(二)合同方面
建议常宁市茶叶生产服务中心明确合同的主体资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和要求进行付款,在不能及时付款的时候及时签订相关合同或补充协议。
(三)政府采购流于形式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进行采购,深化依法采购意识,努力增强各部门的政府采购意识和办理采购业务的自觉性,避免出现自行采购后再向采购部门补办手续现象。
(四)财务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五)资金使用方面
专项资金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到位的,常宁市农业农村局应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加快拨付流程;对于结余资金,常宁市农业农村局应加快相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快资金的执行。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与其他项目资金混同使用。强化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有规可依,有规必依。
附件: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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