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19〕46号)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精神,常宁市财政局委托湖南中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度常宁市政策性保险承保机构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我们按照《湖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要求完成了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台账、查看现场、搜集相关依据等必要的评价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629号)《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农业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20)2号)等规定,常宁市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工作,项目资金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按比例配套和农户按比例自缴组成。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
为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公开竞争性遴选工作,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国令第629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17〕74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公开竞争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财金(2019)41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农业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20〕2号)等文件要求,常宁市以2020-2022年为遴选周期,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遴选,本次遴选中选的承保机构分别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宁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宁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宁市支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宁市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财险”)。
(1)本次常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数量分担标准按照《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函〔2022〕23号)进行分担,分担比例如下:
单位:亩/头/羽/元
承保机构 | 品种 | 承保数量 | 保费 | 承保行政区域 |
太平洋财险 | 水稻 | 353,270.00 | 13,908,120.00 | 宜阳、泉峰、水口山、蓬塘、庙前、柏坊、荫田、西中小农户岭、白沙、罗桥、兰江、官岭、新河 |
油菜 | 117,996.00 | 1,061,964.00 | ||
人保财险 | 水稻 | 294,930.00 | 11,611,080.00 | 曲潭、烟洲、三角塘、大堡、培元、洋泉、板桥、胜桥、天堂山、塔山 |
油菜 | 90,884.00 | 817,956.00 | ||
能繁母猪 | 27,481.00 | 2,473,290.00 | 宜阳、泉峰、培元、洋泉、兰江、三角塘、西岭、白沙、荫田、胜桥、塔山、庙前、板桥 | |
育肥猪 | 323,460.00 | 12,938,400.00 | ||
生猪价格“保险+期货” | [43350,65025] | 2,830,500.00 | ||
太平洋财险 | 能繁母猪 | 27,185.00 | 2,446,650.00 | 大堡、水口山、罗桥、新河、柏坊、曲潭、蓬塘、烟洲、官岭、天堂山 |
育肥猪 | 276,540.00 | 11,061,600.00 | ||
生猪价格“保险+期货” | [41650,62475] | 2,719,500.00 | ||
中华联合 财险 | 公益林 | 800,000.00 | 960,000.00 | 全市 |
商品林 | 780,000.00 | 1,560,000.00 | 全市 | |
人保财险等四家 | 烟叶 | 27,300.00 | 2,661,750.00 | 全市 |
国寿财险 | 油茶林 | 150,000.00 | 1,500,000.00 | 全市 |
油茶林天气指数 | 100,000.00 | 3,000,000.00 | 全市 | |
人保财险 | 能繁母牛 | 6,000.00 | 1,440,000.00 | 全市 |
太平洋财险 | 茶叶 | 20,000.00 | 1,200,000.00 | 全市 |
国寿财险 | 鸭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全市 |
合计 | 75,190,810.00 |
说明:每年的保费统一按常宁市人民政府或常宁市财政局下发的最新文件规定的保险金额执行,具体以实际参保数量计算。
根据湘财金〔2021〕9号及常政办函〔2022〕23号文件,常宁市对年能繁母猪及育肥猪规模按照“动态调整、严格监管、适时增减、总额控制”进行承保,下达保险公司2022年承保能繁母猪54666头、育肥猪600000头任务。(其中:太平洋财险承保能繁母猪27185头,育肥猪276540头;人保财险承保能繁母猪27481头,育肥猪323460头)。
(2)2022年11月28日,常宁市财政局追加太平洋公司(育肥猪)40098头,1603920元;追加人保公司(育肥猪)46902头,1876080元。追加后太平洋公司(育肥猪)316,638.00头,12,665,520.00元;追加后人保公司(育肥猪)370,362.00头,14,814,480.00元。
(3)根据常宁市林业局及常宁市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联合审批同意通过的《根据2022年农业超统计数核减情况表》,批改减少公益林承保规模2700亩,核减承保金额14,760.0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贯彻国家有关发展农业保险的精神,以保护受灾农民合法权益为目的,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以开展水稻、油菜、能繁母猪、育肥猪、公益林、商品林、茶叶、烟叶、能繁母牛、鸭、生猪价格“保险+期货”、油茶林、油茶林天气指数保险为主要内容,带动其他经济作物乃至整个农村商业保险,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覆盖整个农业及农村的农业保险长效机制。
(三)农业保险主要内容及保费补贴比例
1.农业保险主要内容
(1)水稻保险:按生长周期,规模经营农户保额金额分别为苗期440元、分蘖拔节期825元、成熟期1100元。中小农户保额金额分别为苗期360元、分蘖拔节期675元,成熟期900元。规模经营农户(30亩以上)每季每亩收取保费44元、中小农户每季每亩收取保费36元。
(2)油菜保险:按生长周期,保险金额分别为苗期120元、蕾薹期225元、成熟期300元。每亩收取保费9元。
(3)能繁母猪保险:保险金额1500元。每头收取保费90元。
(4)育肥猪保险:保险金额800元,每头收取保费40元。
(5)公益林保险:保险金额600元,每亩收取保费1.2元。
(6)商品林保险:保险金额1000元,每亩收取保费2元。
(7)茶叶保险:保险金额2000元,每亩收取保费60元。
(8)能繁母牛保险:保险金额6000元,每头收取保费240元。
(9)烟叶保险:保险金额1300元,每亩收取保费97.5元。
(10)鸭保险:保险金额20元,每羽收取保费1元。
(11)生猪价格“保险+期货”保险:保险金额区间[1200,1800],每头收取保费区间[45,66]。
(12)油茶林保险:保险金额1000元,每亩收取保费10元。
(13)油茶林天气指数保险:保险金额500元,每亩收取保费30元。
2.项目资金支持范围、支持方式
2022年财政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范围包括水稻、油菜、能繁母猪、育肥猪、公益林、商品林、茶叶、能繁母牛、烟叶、鸭、生猪价格“保险+期货”保险、油茶林、油茶林天气指数保险,保费承担比例根据保险品种按照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函2022)23号)中的各险种保险金额费率分担比例表进行分担,比例如下:
品种 | 保费分担比例 |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农户 | ||
1 | 水稻 | 45% | 25% | 10% | 20% | |
2 | 油菜 | 45% | 25% | 10% | 20% | |
3 | 能繁母猪 | 50% | 25% | 10% | 15% | |
4 | 育肥猪 | 50% | 25% | 10% | 15% | |
5 | 森林(公益林) | 50% | 25% | 25% | ||
6 | 森林(商品林) | 30% | 25% | 45% | ||
7 | 茶叶 | 25% | 35% | 50% | ||
8 | 能育母牛 | 25% | 25% | 50% | ||
9 | 烟叶 | 16% | 20% | |||
10 | 鸭 | 25% | 25% | 50% | ||
11 | 生猪价格“保险+期货”保险 | 18% | 20% | 62% | ||
12 | 油茶林 | 40% | 40% | 20% | ||
13 | 油茶林天气指数 | 40% | 40% | 20% |
说明:烟叶保险由烟草部门补贴64%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资金安排及执行情况
2022常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共计安排财政资金75,190,810.00元,主要用于对太平洋财险等4家保险公司按照《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函〔2022〕23号)、2022年11月28日常宁市财政局追加太平洋公司及人保公司育肥猪险情况及常宁市林业局减少2700亩公益林文件对承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保费补贴。
2022常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任务保费78,667,570.00元,实际签单承保收入77,957,335.88元,实际到位保费收入76,157,335.88元,其中:中央、省级财政补贴48,678,731.65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市级1,800,000.00元,未拨付到位(油茶林种植保险补贴600,000.00元未到位,油茶林天气指数保险补贴1,200,000元);县级9,416,325.85元,已全部拨付。烟叶公司补贴1,703,520.00元已到位,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明细 | 未到位金额 | 任务保费 | 实际到位情况 | |||||
实际到位金额 | 中央及省级 | 市级 | 县级 | 农户自缴 | 烟叶公司 | |||||
1 | 中华联合财险 | 商品林 | 956,760.00 | 956,760.00 | 717,570.00 | 239,190.00 | ||||
2 | 公益林 | 1,560,000.00 | 1,560,000.00 | 858,000.00 | 702,000.00 | |||||
中华联合财险小计 | 2,516,760.00 | 2,516,760.00 | 1,575,570.00 | 941,190.00 | ||||||
1 | 国寿财险 | 油茶林 | 600,000.00 | 1,500,000.00 | 900,000.00 | 0.00 | 600,000.00 | 300,000.00 | ||
2 | 油茶林天气指数 | 1,200,000.00 | 3,000,000.00 | 1,800,000.00 | 0.00 | 1,200,000.00 | 600,000.00 | |||
3 | 肉鸭 | 1,000,000.00 | 1,000,000.00 | 250,000.00 | 250,000.00 | 500,000.00 | ||||
国寿财险小计 | 1,800,000.00 | 5,500,000.00 | 3,700,000.00 | 250,000.00 | 2,050,000.00 | 1,400,000.00 | ||||
1 | 太平洋财险 | 水稻 | 13,908,120.00 | 13,512,000.00 | 10,460,634.80 | 348,965.20 | 2,702,400.00 | |||
2 | 油菜 | 1,061,964.00 | 1,061,964.00 | 743,374.80 | 106,196.40 | 212,392.80 | ||||
3 | 能繁母猪 | 2,446,650.00 | 2,446,650.00 | 2,075,224.50 | 4,428.00 | 366,997.50 | ||||
4 | 育肥猪 | 12,665,520.00 | 12,665,520.00 | 10,042,764.00 | 722,928.00 | 1,899,828.00 | ||||
5 | 生猪价格“保险+期货” | 2,719,500.00 | 2,719,473.38 | 489,483.38 | 543,900.00 | 1,686,090.00 | ||||
6 | 茶叶 | 1,200,000.00 | 1,2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600,000.00 | ||||
太平洋财险小计 | 34,001,754.00 | 33,605,607.38 | 24,111,481.48 | 2,026,417.60 | 7,467,708.30 | |||||
1 | 人保财险 | 能繁母牛 | 1,440,000.00 | 1,440,000.00 | 360,000.00 | 360,000.00 | 720,000.00 | |||
2 | 能繁母猪 | 2,473,290.00 | 2,473,290.00 | 1,854,967.50 | 247,329.00 | 370,993.50 | ||||
3 | 生猪期货价格 | 2,830,500.00 | 2,830,464.00 | 509,483.52 | 566,092.80 | 1,754,887.68 | ||||
4 | 水稻 | 11,611,080.00 | 11,297,028.50 | 7,907,919.95 | 1,129,702.85 | 2,259,405.70 | ||||
5 | 烟叶 | 2,661,750.00 | 2,661,750.00 | 425,880.00 | 532,350.00 | 1,703,520.00 | ||||
6 | 油菜 | 817,956.00 | 817,956.00 | 572,569.20 | 81,795.60 | 163,591.20 | ||||
7 | 育肥猪 | 14,814,480.00 | 14,814,480.00 | 11,110,860.00 | 1,481,448.00 | 2,222,172.00 | ||||
小计 | 36,649,056.00 | 36,334,968.50 | 22,741,680.17 | 4,398,718.25 | 7,491,050.08 | 1,703,520.00 | ||||
四家保险公司保费合计 | 1,800,000.00 | 78,667,570.00 | 76,157,335.88 | 48,678,731.65 | 9,416,325.85 | 16,358,758.38 | 1,703,520.00 |
说明:因太平洋财险及人保财险在实际承保时调整了水稻中小农户及规模种植户的数量(总数量不变),故造成水稻实际到账金额未达到任务保费金额。
(二)财务管理办法及执行情况
各承保机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按照“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的要求,设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专户,用于管理保费财政补贴资金。保险公司内部制定有政策性农业保险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办法,并按其管理办法使用专项资金上行情况。
(三)项目管理措施及执行情况
以根据现场评价抽查的情况来看,各乡镇均成立了以分管农业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农险专员小组,各乡镇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在本级农险专员小组领导下,由主管部门统筹和协调保险公司负责实施。
1.投保
常宁市主管部门负责本地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制定、政策宣传和协调相关工作。承保机构负责农业保险工作的具体实施。农业公司、种植大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社投保,承保机构需逐一验标,进行公示和收取投保人自缴保费。分散农户投保,主要以村委会为投保人制作保单和分户投保清单。分散农户投保资料和自缴保费的收取,主要依托村委会和保险协办员办理。公示无异议后,收取分散农户自缴保费,由承保机构将被保险人分户信息逐一录入保险系统平台,保险公司逐级核保通过后作成保单,保险生效。
2.理赔
农业公司、种植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发生保险责任损失后,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和理赔。分散农户发生保险责任损失后,农户先报告村委会,由村委会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按照内部管理程序进行现场勘查定损,并直接与农户签订理赔协议,赔付款项由保险公司直接汇入受损农户个人银行卡或“一卡通”账户。
(四)项目完成及效果情况
1.2022年人保财险承保与理赔情况
2022年度,人保财险共实现签单保费36,334,968.50元(包含省级共保烟叶保险保费2,661,750.00元),其中:水稻保险保费11,297,028.50元,实际承保面积294,758.57亩;油菜保险保费817,956.00元,实际承保面积90,884.00亩;育肥猪保险保费14,814,480.00元,实际承保数量370,362.00头;能繁母猪保险保费2,473,290.00元,实际承保数量27,481.00头;能繁母牛保险保费1,440,000.00元,实际承保数量6000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承保机构共赔付18,702,758.00元,未决赔款0元,结案率100%。其中:水稻保险已决赔款6,592,922.00元,23,321.70亩;油菜保险已决赔款720,214.50元,9,380.90亩;育肥猪保险已决赔款6,745,360.00元,7,895.00头;能繁母猪保险已决赔款1,014,000.00元,676.00头;能繁母牛保险已决赔款840,000.00元,140头。
2.2022年太平洋财险承保与理赔情况
2022年度,太平洋财险农业保险签单保费合计33,605,486.09元,其中:水稻保险保费13,512,000.00元,实际承保面积353,270.00亩;油菜保险保费1,061,964.00元,实际承保面积117,996.00亩;能繁母猪保险保费2,446,650.00元,实际承保数量27,185.00头;育肥猪保险保费12,665,520.00元,实际承保数量316,638.00头;生猪价格“保险+期货”保险保费2,719,352.09元,实际承保面积34,847.00头;茶叶保险保费1,200,000.00元,实际承保面积20,000.00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承保机构共赔付24,757,502.75元,结案率100.00%。其中:水稻保险已决赔款9,805,047.33元,17,248.30亩;油菜保险已决赔款846,694.87元,8,240.60亩;能繁母猪保险已决赔款1,159,500.00元,773.00头;育肥猪保险已决赔款11,200,307.20元,11,725.00头;生猪价格“保险+期货”保险已决赔款734,610.82元,34,847.00头;茶叶保险已决赔款1,011,342.53元,1,526.50亩。
3.2022年度国寿财险承保与理赔情况
2022年度,国寿财险共实现签单保5,500,000.00元。其中:油茶林种植保险保费1,500,000.00元,实际承保面积150,000.00亩;油茶林天气指数保险保费3,000,000.00元,实际承保面积100,000.00亩;肉鸭保险保费1,000,000.00元,实际承保数量1,000,000.00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承保机构共赔付4,185,963.00元,理赔结案率100%。其中:油茶林种植保险已决赔款2,475,463.00元,7,555.50亩;油茶林天气指数保险已决赔款1,000,000.00元,100,000.00亩;肉鸭保险已决赔款710,500.00元,35,525.00头。
4.2022年度中华联合财险承保与理赔情况
2022年度,中华联合财险共实现签单保费2,516,760.00元,其中:公益林保险保费956,760.00元,涉及56,599.00户,实际承保面积797,300.00亩;商品林保险保费1,560,000.00元,涉及63,049.00户,实际承保面积780,000.00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承保机构共赔付43件,已决赔款1,578,626.50元,7,697.50亩。其中:公益林赔付5件,已决赔款131,100.00元,424.60亩;商品林赔付38件,已决赔款1,447,526.50元,7,272.90亩。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19〕46号)文件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遵循规范严谨的评价程序,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原则,对常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各承保机构工作运行过程及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有关部门责任意识和绩效观念,整体提升部门执行、监管和绩效管理能力水平,提高承保机构服务水平及质量。
(二)绩效评价原则和方法
我们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规范突出重点,优胜劣汰的原则,并结合常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具体情况,根据《湖南省农业保险工作绩效评价计分表》(市县机构),以作为评价工作的依据得出各项目单位得分情况表(附件1)。同时,又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别编制了系统的调查问卷,以便于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提高评价工作效率。
各企业单位、种植大户和分散农户先认真填写调查问卷,然后在此基础上,评价小组采取抽样的方法进行检查评价。我们遵循既定的标准和方法,围绕项目实施及预期产出的绩效,对各承保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内控管理予以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反映。
(三)项目主要绩效情况
1.提高了经营者抗风险能力。2022年常宁市政策性农险全年保费7795.73万元,全年理赔资金达4922.49万元,简单赔付率为63.14%,为后续农户的投资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农民参加特色农业保险后,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可按特色农业保险的规定获取灾害损失赔款,降低了农业生产的风险。
2.提高了财政资金的支农效益。农业保险理赔资金力度大、精准度高、时效性强,财政资金通过农业保险手段的支农惠农效果更为明显。一是提升了农业防灾减损的力度。农业保险通过及时足额赔付大大减轻了参保农户的损失。二是提升了农业灾害补偿的精准度。一般的救济资金不分品种,而农业保险根据品种和保额差异性理赔,同时农业保险具有大灾大赔、小灾小赔的特性,这种赔付比救灾资金更为精确。
3.提升了灾后恢复再生产的效率。农业保险是保护伞,出险后农户能快速得到保险赔款,迅速组织投入再生产,改变了过去靠天吃饭的局面。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由单纯的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传统分散经营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转变。农业保险可以有效化解和降低灾害损失,保护农民积极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提升。一是有效化解了规模经营户的生产风险。由于规模经营户资金投入大,集聚风险高,他们更愿意通过购买农业保险来分散和化解生产风险。农业保险政策有效维护了农民利益,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
4.促进了农户经济健康发展。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利于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促进农户经济健康发展。首先投保户对农业保险政策的满意度增加,本次对投保户进行抽查,对农业保险服务的满意度较高,其次农户投保愿望较强,农户只需出资一小部分保费,但保障额度远远高于其保费支出,增加了农户的投保积极性。
(四)绩效评价结果及评价结论
根据《湖南省农业保险工作绩效评价计分表》(市县机构),共设置了“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内控管理”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价工作。以现场采集的基础数据、收集的评价相关资料为基础,综合运用目标比较法、成本效益法、历史比较法等评价方法,对照评价指标打分,2022年常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评分分别为人保财险91.26分(评价等级为“优”)、太平洋财险90.68分(评价等级为“优”)、国寿财险88分(评价等级为良)、中华联合财险85.74分(评价等级为较良)。从总体情况来看,2022年常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四家承保机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承保管理方面
1.承保目标依据不充分
经查看人保财险2022年共20份生猪价格“保险+期货”保险承保档案发现,人保财险的《养殖保险现场验标单》仅记录养殖场面积、容量及存栏数,缺少当地畜牧防疫中心出具的实际出栏数作为佐证依据。
经查看太平洋财险2022年共19份生猪价格“保险+期货”保险承保档案发现,太平洋财险后附常宁市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养殖场占地面积、规模养殖数及存栏生猪数的证明作为出栏数依据,缺少当地畜牧防疫中心出具的实际出栏数作为佐证依据。
以上事项不符合《关于常宁市2022年开展生猪价格“保险+期货”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三条保险主要内容...(三)参保对象。在常宁市从事生猪养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等,并拥有完整、规范养殖档案和出栏计划,且在保险期间内出栏头数达500头及以上的,均可作为本项目试点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规定。
2.承保目标资格不符
经查看人保财险承保档案,发现部分能繁母牛险种的承保档案中未记录标识码的具体耳标号。
经查看人保财险承保档案,发现部分能繁母牛及育肥猪险种的《养殖保险现场验标单》显示没有防疫记录或防疫合格证已过期。以上事项不符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央财政补贴型育肥猪养殖保险条款(B款)》“第二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育肥猪养殖企业(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投保人:(一)建场一年以上(含),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的规定。
经现场访问人保财险育肥猪承保人周岸英发现,其买回猪仔不论大小就买保险,无需满足50cm(含)以上投保要求。
以上事项不符合《中央财政补贴型育肥猪养殖保险条款(B款)》“保险标的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育肥猪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统称“保险育肥猪”),投保人应将符合条件的育肥猪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一)投保的育肥猪体长在50cm(含)以上”的规定。
3.个别保单存在涂改情况
经查看人保财险理赔档案发现,承保人周满桂理赔档案的能繁母牛防伪标识码(防疫码)及指标及死亡原因存在明显的涂改液涂改痕迹。
经查看国寿财险理赔档案发现,承保人陈生成估计损失金额、蒋小容赔案号及陈芳芳保险期间填列的时间均有使用涂改液涂改的明显痕迹。
(二)理赔管理方面
1.查勘不严谨
经查看中华联合财险理赔档案,中华联合财险存在查勘人仅一人签字现象。如:谷凤英《林木险理赔案卷》显示《湖南省森林保险灾害损失现场查勘记录表》查勘人仅谭梦腾一人签字。
2.赔付不及时
经查看国寿财、太平洋财险、中华联合财险理赔档案,此三家保险公司均存在未在签订赔偿协议之日起10内,将赔偿金以“一卡通”方式直赔到户。如国寿财险投保人欧阳忠生的油茶林保险中《农业保险出险及索赔通知书》,其同意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银行转账回执显示到账日为2022年11月23日;如太平洋险投保人吴正进(油茶险)达成理赔协议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银行转账回执显示到账日为2022年6月6日;中华联合财险投保人谷凤英商品林保险达成理赔协议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银行转账回执显示到账日为2022年1月12日。
上述事项不符合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第六条“...理赔程序(二)理赔程序。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承保机构,承保机构接到报案后必须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会同被保险人核定保险标的受损情况,3日内公示查勘定损结果,并与被保险人签订赔偿协议,从签订赔偿协议之日起10日内,由承保机构将赔偿金以“一卡通”方式直赔到户”的规定。
3.查勘不到位
经查看人保财险理赔档案,小部分理赔档案无养殖场外部环境、标志建筑的照片;无栏舍内部饲养环境的照片;或无猪佩戴着耳标的照片。
上述事项不符合《养殖险查勘标准化操作指引》(四)现场查勘“第三步:拍摄损失照片信息1.拍摄一张养殖场的外景照片,照片要能够看见养殖场外部环境、标志建筑等信息。2.拍摄一张栏舍内部饲养环境的照片,照片要能够看清栏舍里生猪的生存环境状况。3.拍摄一张标的死亡的全景照片,把出险的9头猪都拍在内。4.对每一头死亡的猪只进行拍照,先拍死亡猪只的整体概况,拍照的时候要保证猪头朝右,猪腿朝下。5.拍摄一张猪佩戴着耳标的照片,照片中的耳标号应该清晰可见”的规定。
经查看人保财险理赔档案,小部分理赔档案无养殖场外景照片和养殖场栏舍照片、无耳标照片、无无害化处理站点的接收单亦无《农业保险现场查勘报告》。
上述事项不符合《农业保险理赔实务(2022版)》(人保财险理赔部函〔2022〕28号)“第三部分养殖业保险理赔工作要点第一章查勘二、简易赔案处理...3.赔款确认文件:①《农业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②《农业保险现场查勘报告》(附《养殖业保险定损清单及赔款明细表》及《赔款接受书》);③《无害化处理告知书》”的规定。
4.理赔依据不充分
经抽查六份太平洋财险油菜险理赔档案,发现理赔原因均为2月份低温导致4月份理赔。油菜险理赔档案显示出险、查勘及报案时间均为2022年3月底至4月中旬,常宁市气象局2022年4月24日出具常宁市2022年2月气温较低的证明(平均气温为5℃)及报告书。书中列出出险原因为2月份油菜受低温天气影响致油菜受损。经检查人员外调现场询问及电话回访其他油菜险承保人,发现低温对油菜仅有延缓挂果或轻微损害油菜生长,不会造成油菜的大面积损毁,故因2月份低温在4月份造成理赔依据不充分。
经实地查看人保财险理赔档案,发现小部分理赔档案无育肥猪下尺的照片。上述事项不符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农业保险理赔实务(2022版)》“第三部分养殖业保险理赔工作要点一、赔款理算(一)赔款理算方式养殖业保险的赔款计算,应根据保险条款的约定执行。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1.按标的死亡数量计算(多用于能繁母猪、奶牛养殖保险,以及肉鸡养殖保险)...2.按标的长度计算(多用于生猪养殖保险),每头赔偿金额=每头保险金额×体长区间赔偿比例”的规定。
5.索赔书保险期间与保险单保险期间不一致
经查看国寿财险理赔档案,国寿财险索赔书保险期间与保险单保险期间不一致。如承保人陈芳芳鸭肉保险理赔档案显示,《农业保险出险及索赔书通知》保险期间(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与保险单保险期间(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6月3日)及《农业保险现场查看报告》保险期间(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6月4日)不一致。
(三)档案管理方面
缺失承保收款及理赔支付的凭证。经实地查看人保财险承保档案及理赔档案,人保财险存在未将承保收款凭证及赔案支付凭证证明留存档案中现象。如:承保人常宁市荣锦家庭农场及承保人吴贵龙的承保档案中均未见收款凭证,承保人欧阳莉理赔档案中未见赔案支付凭证证明。
上述事项不符合《湘人保财险农电函〔2021〕74号》第四条缴费出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中农户自缴部分实行“见费出单”的规定。
(四)财务管理方面
中华联合财险未实行专户管理。经中华联合财险工作人员介绍,该公司财务由衡阳市公司实行专账核算,并未实行专户管理。
上述事项不符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农业保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农险专项资金实现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专项资金仅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缴、赔款支出、经营管理费用支出和相关支出”的规定。
(五)宣传管理方面
中华联合财险宣传手册印制的理赔规定与发布的政策要求不一致。中华联合财险宣传手册森林业保险理赔流程第五点“结案支付分公司核赔通过,赔案结案后10日内公司将赔款通过转账支付到被保险人的银行账户上”与《常宁市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第六条“理赔程序(二)理赔程序...并与被保险人签订赔偿协议,从签订赔偿协议之日起10日内,由承保机构将赔偿金以“一卡通”方式直赔到户”的规定不一致。
(六)政策执行方面
1.国寿财险实际承保期间与政策要求不一致
经查看国寿财险2022年27户份肉鸭养殖保险承保档案,发现国寿财险承保档案及承保台账显示保险期间为67天(6户)、93天(6户)、99天(6户)及114天(12户),与文件规定及政策文件要求承保期限为一年条款要求不一致。上述事项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肉鸭养殖保险条款》保险期间与疾病观察期第八条本保险合同的肉鸭的投保方式可分为批次或年度投保两种:按批次投保的保险期间从保险肉鸭10日龄(含)起到出栏时为止,最长不超过70天;按年度投保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为准的规定及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函[2022]23号)四、保费缴纳、保险金额及期限“...公益林、商品林、能繁母猪、能繁母牛、茶叶、鸭、油茶林、油茶林天气指数保险期限一年;育肥猪保险期限为6个月,全年分两批承保,生猪价格“保险+期货”保险期限为1个月”的规定不符。
2.人保财险实际承保期间与政策要求不一致
经查看人保财险2022年共19份生猪价格“保险+期货”保险承保档案,发现人保财险承保档案显示保险期间均为2个月(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24日),与政策文件要求承保期限条款不一致。上述事项与《关于常宁市2022年开展生猪价格保险+期货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三、保险主要内容(五)保险期间参考保险生猪的集中出栏销售期,保险期间可在1个月、2个月、3个月和4个月中进行选择。我市本项目试点实施方案确定保险期间为1个月,具体保险起止日由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引导投保人与保险人和期货公司多方协商确定”的规定及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函[2022]23号)四、保费缴纳、保险金额及期限“...公益林、商品林、能繁母猪、能繁母牛、茶叶、鸭、油茶林、油茶林天气指数保险期限一年;育肥猪保险期限为6个月,全年分两批承保,生猪价格“保险+期货”保险期限为1个月”的规定不符。
(七)其他事项说明
1.部分投保情况未能核实
因未能取得常宁市畜牧水产中心2022年度育肥猪、能繁母猪及能繁母牛存栏数、出栏数及规模养殖数据,且人保财险及太平洋财险均以常宁市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作为存栏依据,故审计未能确认育肥猪、能繁母猪、能繁母牛实际承保情况是否符合《常宁市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也未能确认已承保的养殖户是否将符合要求的育肥猪、能繁母猪、能繁母牛进行全部投保。
2.保险期限有待考究
根据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函[2022]23号)“四、保费缴纳、保险金额及期限(二)保险期限水稻、公益林、商品林、能繁母猪、能繁母牛、茶叶、鸭、油茶林、油茶林天气指数保险期限一年”的规定,肉鸭的保险期限为1年。经检查人员现场访问及电话回访情况显示,肉鸭从孵化到出栏的平均时间为90天。经查看国寿财险公司肉鸭承保条件要求为“投保的肉鸭畜龄需在10日龄(含)以上”,保险期间为“本保险合同的肉鸭的投保方式可分为批次或年度投保两种:按批次投保的保险期间从保险肉鸭10日龄(含)起到出栏时为止,最长不超过70天;按年度投保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为准”。故绩效评价小组认为政策文件要求肉鸭保险期限为一年不合适。
五、相关建议
(一)规范承保、理赔程序
建议规范承保及理赔程序。对承保目标依据不充分、承保目标资格不达标的情况进行清理,承保机构应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承保工作,提高对承保、查勘、理赔规定的认知,避免出现承保目标依据不充分、承保、理赔档案资料不严谨的情况。
(二)加强档案管理
建议将赔案支付凭证证明留存在档案中,规范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加大培训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建议主管部门、各承保机构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专(兼)干、协保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发挥其群众基础作用,让农户充分了解农业保险,调动其参保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将农业保险这一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四)财务管理方面
建议各承保机构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各承保机构所制定的财务政策与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对财务工作进行管理。
(五)其他方面
建议主管部门加强与各保险公司沟通交流,保险期限根据承保品种的实际生长时间为参考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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